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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待客原則
 

【公平待客理念】

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2月31日金管法字第1040055554 號及111年5月12日金管法字第1110192104 號函「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擬定本原則:

【建立重視金融消費者保護之企業文化】

為建立及維持客戶的信心及信任,本公司應重視客戶之權益,在與客戶業務交往的過程中公平對待客戶,以「公平待客原則」作為本公司企業文化之核心,使「公平待客原則」成為本公司全體員工共同遵循之行為準則。

【公平待客原則之政策】

本公司應將下述十項原則致力落實於客戶業務交往之過程,以期達到增進客戶對本公司之信心、促進本公司之健全發展、提升整體保險業之形象及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之目標:

(一) 訂約公平誠信原則
(二) 注意與忠實義務原則
(三) 廣告招攬真實原則
(四) 商品或服務適合度原則
(五) 告知與揭露原則
(六) 酬金與業績衡平原則
(七) 申訴保障原則
(八) 業務人員專業性原則
(九) 友善服務原則
(十) 落實誠信經營原則

【公平待客原則之策略】

為確保本公司各部門及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從廣告、招攬、服務諮詢及客訴處理等過程均能公平對待客戶,遵循金融消費者保護之規定;並避免本公司從事廣告、業務招攬或營業促銷活動時有內容不實之情形,或與客戶訂立契約前未充分瞭解客戶以銷售適合之商品或服務;或對商品、服務之重要內容及風險未充分說明及揭露,造成客戶之損害,本公司副總經理應責成相關部門就各部門與客戶之業務交往過程,以「公平待客原則」政策為最高指導原則。

【公平待客原則之執行】

(一) 責成相關部門
為有效達到「公平待客原則」之執行,本公司應指定副總經理以上主管責成相關部門專責協調督導各部門「公平待客原則」之有效執行。

(二) 教育宣導及人員訓練
「公平待客原則」政策、策略、內部遵循規章及行為守則,應納入教育訓練課程,至少每年舉辦一次三小時之教育訓練,並得視實際需要延聘法務部、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大專院校或其他機構之學者專家擔任講師。

(三) 檢討改善會議
本公司副總經理應責成相關部門至少每年一次就「公平待客原則」執行情形,於副總經理以上主管督導會議檢討現行「公平待客原則」內部遵循規章及行為守則,是否足以落實「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及策略,並向董事會報告,董事會認有不妥當之處應立即改善。

(四) 申訴
發生客戶申訴或金融消費爭議時,除應依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制度之標準作業流程適時、妥當處理外,並應檢視該申訴案件業務交往過程中,本公司有無違反「公平待客原則」或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之情形,並以之適時修正「公平待客原則」策略、內部遵循規章及行為守則。

【納入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各項「公平待客原則」之訂定及執行,應納入本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依「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及招攬處理制度實施辦法」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公司,始應有本條規範。)

【保戶申訴管道】

● 免付費電話:0800-026-567
● 電話:(02)2720-0650
● 傳真:(02)2720-9850
● 客訴信箱:winwin@dualf.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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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定例假日及其他時間請使用客訴信箱

● 下載附表:客戶服務申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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